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卫生计生委、民政部等部门《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》。7日,民政部有关负责人就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回答了记者提问。
打通健康养老“最后一公里”
问:意见有哪些主要内容?
答:意见把增进老年人福祉、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作为主线。针对我国医养结合服务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,提出增加医养结合有效供给、提高健康养老服务覆盖面和提升健康养老服务质量水平的发展导向。
意见明确了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,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;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;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、家庭;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;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等五项任务。要求到2017年,医养结合政策体系、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初步建立,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可及性明显提升。到2020年,符合国情的医养结合体制机制和政策法规体系基本建立。
问:为贯彻落实指导意见,民政部门将采取哪些举措?
答:下一步,民政部门将打好“组合拳”,确保医养结合政策真正落地生根。
提升养老服务医疗保障能力。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开展合作,开通绿色转诊通道,提供治疗期住院、康复期集中护理、稳定期生活照料相结合的健康养老服务等。
推动完善补贴、报销支付政策。完善医疗救助制度,对经济困难老年人参保及其难以负担的医疗费用提供补助,鼓励和引导公益慈善组织参与老年人医疗救助等。
鼓励多方社会资源参与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建设。鼓励社会力量和资本参与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建设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上的决定作用,让各种形式的混合所有制的养老机构通过“市场化”的方式运营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产业。
着力增强风险防控能力和监管水平。要出台和完善相关服务标准、设施标准和管理规范标准,制定医养结合机构的准入、退出机制,规范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市场行为等。
推进医养结合难点问题突破。包括发挥居家和社区养老的作用,引导老年人一般诊疗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,逐步实现社区首诊、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;探索建立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在技术和人才等方面的合作机制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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